第(1/3)页 既来之,则安之。既然要写,那就写写我自己的故事吧。 如果那算得上是一场恋爱的话。 男主人公有个很好听的名字,闫旭。对,闫旭,延续,仿佛有着许多的可能,延续着我青春懵懂的一切可能,然而这一切也随着青春懵懂,最终却延续成了无限悲伤。 本来我是想让自己忘掉过去的事情的,可在大学的日子里,在没有闫旭的日子里,我依然可以记忆起曾经的点点滴滴,才知道想念他已经成了我的习惯,摆脱不去。 而当我着手开始写这个故事,也便再次让我有了回忆的理由。 是谁说过往事不要再提?如果没有患上失忆症,谁又能真的能把往事忘得一干二净,更何况,那曾经是生命里第一个喜欢的人。如果是你,你会选择遗忘还是记忆?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,纵然虐心千百遍,我却待你如初恋。没错,这就是初恋。 晚上对着电脑敲字的时候,眼前就总是会浮现他的微笑,是那种安静的没有一点儿声音的微笑。 就是因为想给你笑容才会露出的那种微笑。能让你忘记全世界的那种纯粹的微笑。 我曾不止一次地告诉自己:这个人已经和你没有一点关系了,你甚至不知道他现在在哪,想念除了折磨自己,早就没有意义,要开始新的生活。 可一切都没有用。我知道在曾经的那段日子里我已经习惯了不和他见面,不和他说一句话,只是默默地想他,哪怕他永远都不会知道我曾这样地想念他。 没错,这就是一个正儿八经的暗恋故事。 话说,微微帮我报了名,她也就得从头到尾负责到底。于是,她也就理所当然地变成了我这个新版小说的vip读者,我写一章,她就读一章,写一段,她就读一段。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