穿成年代文的懒媳妇[七零] 第17节-《穿成年代文的懒媳妇[七零]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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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石头把所有鱼肉伴着米饭吃完,说:“我觉得这鱼比肉还要好吃。”肉是猪肉。

    虎头点点头表示赞同:“我能吃一辈子!”

    山茶心想:要能吃一辈子可太好了。

    她瞧瞧了三婶,觉得三婶人真好。要不是三婶,她也吃不上这么好吃的鱼。

    秋收之后就是农闲。

    林二哥按照之前的打算往县城里跑,想找份活干。

    城里的活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的,谁能找到份临时工那都是村里值得炫耀的事,能一直干下去的,但就没听过谁有这运道的。

    农闲时也有一些临时的公家苦力活,林二哥跑去正在修建的水库那边做苦力了。

    林大哥和媳妇一商量,也跟着去了。

    大家都有上进心,都有媳妇孩子的,想把这个小家过好。

    像三房现在,老三当兵的一个月津贴不少,老三媳妇每月能写文章挣不少钱。

    他们也不希望差太远。

    林父林母知道他们的心思也不好说什么,只好交代他们别太累着自己。

    这一去,平时就很少回家了,十天半个月休息了才回来一趟。

    金秋九月一过,十月就更加凉爽了,十一月天已经有点冷了,周云梦都穿上了长袖,偶尔披件外套。

    这两个月她隔三差五往县城跑一趟,要么寄稿要么去看有没有回稿。主要还是为了有个借口拿回一两斤肉。

    林家父母陆续也给钱喊她帮家里买过几次肉,她再另外添点,基本上隔天就能吃上顿肉了。

    她也拿过几次带鱼回来。

    还拿回过一只四五斤的鸡,对林家人就说是刚好她那同学有门路就买了。

    鸡难得,但屠宰场有门路还是能搞到一只的,林家人心里有猜测后很容易就接受了这个说法。

    就是一只鸡要四块二毛,想想就肉痛。

    对此周云梦说:“我写文章可费脑子可费手了,不得煮个鸡汤吃点鸡肉补补啊?”

    林家人:好吧是老三媳妇的性子。

    林母给她塞了一半的钱,大家都没意见。

    于是在周云梦的口头指导下,林二嫂高兴地处理了这只鸡,隔天吃了好几顿。

    只要油盐下得足,鸡肉块炒什么都香。

    还熬了鸡汤,加了三弟妹从杂货铺买回来的什么枸杞,整锅汤又鲜又甜。

    周云梦喝上鸡汤,感觉胃里暖洋洋的。

    林家人也感叹,多亏了老三媳妇,这日子过得太滋润了。

    林二嫂摸摸自己七个月的肚子,只觉得这孩子有福气,多亏了他三婶。

    原本以为得坐月子时才能等婆婆杀只鸡熬鸡汤喝,没想到这么快就托三弟妹的福喝上了。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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